喜欢看书,特别是看纸质书,是长期以来养成的习惯。
在那物质极其匮乏的年代,解决温饱是头等大事,买书看书于我来说,无疑是一种奢望。所幸的是,父亲是爱书之人,他收藏的几十册书成为我童年时期最重要的精神粮食。小学毕业前,我似懂非懂地读完了四大名著和《今古传奇》、《官场现形记》等,也许自身爱书的基因,就是在那个时候萌芽的吧。
中学时,举家迁至县城,那时街头巷尾冒出了许多租书店,出租的大都是言情和武侠小说,正合年轻人的口味。金庸、梁羽生、古龙、琼瑶、席慕容……我仅有的一点零花钱,几乎都贡献给书店了。后来,发现许些书店为了牟利,出现愈来愈多的“糟粕”,一些书内容低俗、印制粗糙,读之无味,便渐渐疏远了。
读大学的时候,图书馆是我经常光顾的场所。在那里,我接触到许多世界名著,如《简爱》、《乱世佳人》、《红与黑》以及当时内地比较风靡的《平凡的世界》、《沉重的翅膀》、《白鹿原》等,它们陪伴我度过许多美好时光,亦给我很大的启发。失落时,能在书中找到快乐;落寞时,能在书中感受美好;遇挫时,书里有教我们走向成功的方法。有时我吃饭看书、走路看书、晚上宿舍熄灯了就打着手电看书,因而患上了近视眼,同学们背地里叫我“书痴”、“书呆”,但我并不懊悔。我想,正是因为爱上读书,无形中为我今后走上文字撰写工作打下基础。
喜欢看书,但我一直较少向他人借书,不属于“书非借不能读也”的类型。一则觉得借书较难启齿,也许是他人所爱,借与不借都挺难为情的。二则我看书习惯在上面写写画画,而且喜欢的书,有时会反覆翻阅,很容易破旧,如果是借来的书,总归不太方便。所以,工作以后,我经常买书,工资到手后,心痒痒的,不买上一两本自己钟意的书,总觉得不过瘾。
记得刚参加工作那会,我买了两套丛书,一套是古文和白话对照的《新编资治通鉴》,一套是历史故事书《上下五千年》,至今还摆在书架上,时时翻阅,觉得很有益处。有段时间,迷上有关《红楼梦》的书籍,便经常到书店搜罗,见到就买,前前后后收藏了40余本,使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沉浸在红楼的世界里。后来可以通过网络购书了,我第一时间便开通账户,时不时搜索一下,选择自己喜爱的书籍,随手一点,三五天便到手了,十分方便。到如今,购买的书籍有几千册,满屋书香,心生欢喜,业余时间不再空虚。
当然,书多了,也有许多烦恼。家里的书架、桌子、床头柜、茶几和储物箱里到处都是书,屡次清理房间,总不舍得丢弃,很占空间。几次搬家或搬办公室,书籍都占了很大部分,真有点“处则充栋宇,出则汗牛马”的味道。有段时间,家里鼠患猖獗,一些书被老鼠咬成了碎片,真真心疼了好久。
如今已是资讯爆炸时代,网络上可选择的书籍铺天盖地,令人眼花缭乱。我给自己定了一些计划,每年选择一些主题,如历史类、科幻类、人物传记类、人文地理类、悬疑推理类、教育类等,有目的地购书读书,让有限的精力能够尽量多读一些好书。我想,无论生活如何变化,看书依然会是我一成不变的习惯。“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稻粱谋”,每当翻开一本书,就如同开启了一扇通向未知世界的大门,那里有古人的智慧硕果,有今人的思想火花,有时光的深沉积淀,也有未来的无限遐想。热爱读书,不仅仅是对知识的渴望,更是对生活、对世界的热爱与敬畏。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能够不断地充实自我,砥砺前行,以更加从容的姿态面对人生的风雨挑战。此生爱书终不悔,书籍将是自己不可分离的伴侣,是永远教导自己的良师。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爱读书、读好书的氛围,用书籍点亮人生,让书香溢满世界。
文/罗炳崇 图/词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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