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至颖就坐在我对面,穿着黑色的背心,一条屎黄色的沙滩裤。他开始讲述自己的初恋:“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女生,那时候我正准备高考。我妈以为我自己在房间里复习,其实我是在跟女友聊天。我们每天晚上11点开始聊,一直到凌晨4点。每天如此。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就把我的想法告诉给她的闺蜜,我当时就是简单地觉得这样不行。结果,我女朋友再也没有联系过我。我倒也没什么感觉。可是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却好像一直被什么压着,透不过气。不想学习,不想见人。我于是跟我的朋友们说,如果在街上我没有和你们打招呼,你们也不要和我说话,因为我谁也不想理。7月份高考,我考得很差。去了大学,也只是报了个到,军训都没有参加。我妈看到我这样,就对我说:“出国吧,换个环境。”从那时候起,我才有了出国的念头。”
李至颖就这样平铺直叙地描述着他的初恋,当中没有任何有关情感的词,全都是事实和事实的细节。但是这样一段故事的背后,隐藏着他如何地爱着对方,对于两人关系的戛然而止他是如何地舍不得,作为一个正在经历初恋的年轻人,他既不知道这就是爱情,也不知道如何处理失去爱人以后的痛苦,以至于他自闭了。
初恋就这样被完整地描述出来。甚至于,对于听众来说,一种叫做爱的感受因为并不是对方在谈话的过程当中强加于你的,不是从一种很明白的、一般化的、普通的词到达一种意指,所以它似乎变成了一种授权,让这爱情和失恋变成了你的一个发现,你因此可以主动地参与到这个事件的细节当中去,并恨不得立刻告诉对方:“你没发现这就是爱情吗?!”
于是,一种唯物主义的爱情就在这种描述方式当中诞生了。它来源于一种纯粹的事务性描述。只描述,不总结。讲述者将物上升到精神这个最后一步的权利让渡给了听者。这个关于爱的印象并没有因为他剔除了一切情感的部分就变得不可理解。故事作为一个本体,是被完全自然地给与了。
这是一种肉眼可见的方式。在体验之初就已经蕴含在行动当中。即便经过了这许多年,当对方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你依然能够得出判断。因为,其实倒不见得是他讲述的方式很特别,而是这件叫做初恋的事本身所具有的牵动情感的程度本身决定了这件事的走向,它的过程也许因人而异,初恋这个概念也没有被提到,可是正是这个未提及的概念决定了一切。也就是说,早在一开始,这一切就存在,无论你意识到还是意识不到。
只是,讲述细节显然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因为情节让那个叫做初恋和失恋的痛苦隐隐约约,虽未出现,可却有被听者凝聚为一种观念的力量。这直接呼应了对爱的承认,它属于所有人。既然如此,当听众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他自然就会想像出一段爱,并将这个被自己发现了的概念对应到自身。于是,听众就获得了双份故事,一个是讲述者的故事,一个是听众自己的故事。他们的共鸣不是简单地因为某一个一般性的、抽象的词汇达到共鸣,而是因为各自差异的不同故事指向了同一个情感的对象而引起共鸣。移情在不知不觉当中自然发生。这场关于爱情的谈论因而弥漫于一种氛围,令谈话双方都很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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