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是我最喜欢的中文书,它那样波澜不惊地就书写了生活。为了让生活不被俗务所侵扰,贾政、王夫人这些人都被挡在外面,以大观园的围墙为界,里面是精神世界的,或者说是精神导向的。在这个地方,连柴米油盐都带着一些情趣。厉害如凤姐,在探春起诗社的时候,也要赶紧答应奉上50両白银,以作开社之用。并补说一句:“不这样,我岂不是成了大观园的反叛了。”这个大观园,只有诗社、红罗帐和女孩儿们。
这是我喜欢前80回的原因。看过几十遍《红楼梦》,我从来不看后40回。即便有几次勉强想要继续,也没有成功过。倒不完全是因为文字粗鄙得已经够呛,更重要的是,续本里的人物都很讨厌。比如,宝钗的世故,在前80回里有某种律己和宽容的正义支撑着,后40回则成了完全的工于心计。黛玉的反差更大,除了恨嫁这件事,她甚至关心起经济来。
后来又听刘心武讲红楼,直接把这部小说讲成了阴谋论,到处都充满着不可告人的宫闱秘闻。好在蒋勋讲的《红楼梦》旨趣与曹雪芹相当,对原著的讲解极好。
不过无论如何,我不大赞成创作式续写。评论是评论家的事,不喜欢可以不看,续写却是要假借原著的名义出现的。它的致命在于擅自更改了一种原意,读者却还不知道。在我看来,残篇倘若能够获得关注,并在流传的过程当中被认定是好的,那它本身就是好的。没有人可以成为第二个曹雪芹,他的经历和性格,他的才华,都是不可替代的。勉强续写,也不可能成功。从古至今,真正伟大的作家从不尝试续写经典。他们因为太认可这些作品,就对作品带着几分敬畏。这份敬畏之心有一半出自他对经典的承认,另一半是来自对于他者的尊重。承认了他者也就意味着承认了每一个人,包括自己。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作家才有可能写出属于他自己的作品。那些无知无谓的人不懂得这个道理,他们也就永远无法进行真正的创作。
最近读朗西埃的《美感论》,我又看到了相同的观点。在这部书的第一篇,朗西埃解析了一尊雕塑“赫拉克勒斯的残躯”。这具雕像是一个人体,可是没有双臂,也无头颅。这反倒使躯干成了唯一的重点。这躯干血脉贲张,腹肌明显,大腿粗壮。就好比一张局部特写,唯一留下来的是最能展现力量感的部分。可以说,这座躯体因为被毁坏了,反倒因祸得福,成就了它,令它明确地表达了一种叫做强健的观念。它与我们惯常的瞻前顾后和面面俱到不同,这具残躯的存在,打破了传统当中错综复杂的平衡,成了纯精神的。
朗西埃在对它进行过一番描述之后,表明了残躯的价值。在他看来,一具残躯之所以可以变成艺术经典,是通过它本身的样子达到的。残躯没有通过迎合来获得这种地位,它的被认定要么是它符合一种永恒的审美标准,要么是它恰好符合当前的审美标准。因为它是它所是,又成了经典,它就变成了传统和当前的交叉点。就好比断臂的维纳斯,各种尝试为它接臂的行为都宣告失败,因为似乎接上去的手臂总是格格不入。赫拉克勒斯的残躯也一样,在一轮轮的修复方案失败之后,朗西埃实际上解释了缺陷美存在的理由。这理由也正是我支持《红楼梦》残篇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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